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环办土壤〔2019〕47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鄂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鄂州环发〔2021〕18号)、《关于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督办函》(************公安局交通公安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工作,编制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公安局交通公安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地块
2、场地地址:为学府路以南、新华大道以东,面积合计为:141501.0m2 。
3、委托单位: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葛店分局
******有限公司
5、调查时间:2024年7月
作者(186****3995,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9-09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