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关于印发鄂州市“双公示”信息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州信用办[2024]11号)要求进行“ 双公示”(“双公示”即信用鄂州网及市科学技术局官网进行行政许可结果公示)文件 ,经我局研究决定,不进行双公示,理由如下: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系统为国建系统,主管部门为科技部,依据《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安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外专发〔2015〕337号)规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将系统内部相关信息擅自拷贝、导出及共享,并在工作许可管理系统以外的其它系统上使用。”因此相关行政许可信息不再进行“双公示”向全社会公开。
特此说明。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