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将《石家庄市藁城区晟星建材厂年产1000m2彩钢瓦、100t钢结构及2000吨重钙粉、彩砂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藁城区晟星建材厂年产1000m2彩钢瓦、100t钢结构及2000吨重钙粉、彩砂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石家庄市藁城区晟星建材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3月7日-2025年4月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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