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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鄂州市2024年水稻“三新”技术示范主体遴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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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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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4]4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三新”技术( 集成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推广工作,建立“三新”技术示范区,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水稻主产区范围内公开遴选一批示范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的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农业经营主体,2024年水稻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承租的农田基础设施较好,适宜机械化操作,具有相应的农业机械设备。

  (三)农业经营主体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科技愿望高、有技术依托。

  (四)经营主体近3年来在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诚信等方面没有不良记录。法人无不良社会征信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示范内容

  开展“三新”技术( 集成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示范,示范面积在100亩以上。

  三、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有开展“三新”技术( 集成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示范意向的经营主体填写《鄂州市2024年水稻“三新”技术示范主体申报表》,携带主体营业******农村局土壤肥料工作站,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对照申报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确定鄂州市2024年水稻“三新”技术示范主体。

******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补助标准

  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将根据水稻“三新”技术示范主体的示范面积、示范成效,从项目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附件:鄂州市2024年水稻“三新”技术示范主体申报表

  联系人:吴庆丰

  联系电话:******

 

 

******农村局

  2024年6月13日

 

 

附件:

·鄂州市2024年水稻“三新”技术示范主体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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