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二项整改任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要求,‘单条1万吨/年及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应于2011年底前完成淘汰。督察发现,叙永县8家早该淘汰的造纸企业至今仍在生产。原叙永县经济和商务局明知马岭纸厂等3家企业使用落后生产设备,仍予以备案,也未制止其违规增加1.1万吨产能。2020年7月,叙永县经济商务科学技术局又再次为落后产能‘背书’,将以纸面合并重组方式规避产能限制的黄荆纸厂等6家企业,认定为符合产业政策。2021年6月,叙永县再次谎报落后产能淘汰情况,上报已淘汰的5家无一淘汰,上报淘汰总产能12.3万吨/年,实际仅为1.7万吨/年。”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叙永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提出。联系电话:0830-******;邮寄地址:叙永县环城大道43号办公楼。
附件:泸州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1).docx